2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方案集合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方案 1

一、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 规范化、 制度化,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 进一步激发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促进学校事业发展。 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 (鄂办发[20XX] 1 号) 、《关于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 普通高中、 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十堰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十办发[20XX] 14 号) 、 《关于 做好全市事 业单位新一 轮岗 位聘用 工作 的 通 知 》 (十 人社 函号) 精神, 以及市人社局对学校岗位聘用核准意见, 结合我校具体实际, 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 学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成员: 各部、 处(室) 主任、 教职工代表三、 岗位聘任人员范围在编在册在岗职工。

四、 岗位聘任人员类别和职数管理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

根据相关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对主辅系列专技人员进行量化考核聘任, 设定主辅系列岗位职数设置比例为五、 岗位任职基本条件(一) 遵守宪法和法律;(二) 具有良好的品行;(三) 岗位所需的专业、 能力或技能条件;(四)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 上一个聘期考核合格。

六、 聘用原则(一) 公开、 公正、 公平原则。

(二) 向教学、 学管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

(三) 双肩 挑人员可同时聘任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位的职务, 其他人员只能确定一类岗位参加竞聘。

(四) 在新一轮岗位聘用中, 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后, 教师完成最低工作量, 续聘到原岗位, 其余岗位按照量化评分结果确定。

七、 岗位聘任办法(一) 管理岗位依据市人社局对学校新一轮岗位聘用核职数的批复, 按其现职,年度考核称职, 在岗位职数范围内, 确定相应岗位等级聘用。

(二) 专技岗位1、 直接聘任规定(1) 市优秀中青年拔尖人才中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二年的人员, 可以直接聘任专业技术五级岗。

(2) 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 三年内下一级岗位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十年的人员, 可以直接聘任专业技术五级岗。

(3) 市优秀中青年拔尖人才中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一年的人员, 可以直接聘任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4) 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 三年内下一级岗位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七年的人员, 可以直接聘任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2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方案集合

2、 教师专技岗位在上一轮聘期内必须担任教学工作, 完成最低课时要求, 专任教师 6 节/周, 校级 2 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