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各位企业家朋友:
大家下午好!
很荣幸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座谈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重要性、必要性与及时性,大家已多有阐述。确实,这部法律草案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有利于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十六字方针中,排序居于首位的并非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或者全民守法,而是科学立法。科学立法至关重要,因为良法方能善治,而科学立法要求民主立法,我们此次召开座谈会正是民主立法的生动体现。我认为前面领导和企业家发表的意见十分重要且非常接地气,对此我深有同感。我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也参与了众多立法项目。我觉得这个草案在立法技术方面至少存在十个以上问题,但今天我不在此汇报,我们会有专门的修改意见递送给相应的立法机关。
接下来,我浅谈一下个人见解。首先,《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国家立法、人大立法,具有方向性、纲领性、原则性和指导性。它并非旨在优化营商环境,毕竟我们已有国务院专门颁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这部法律是专门针对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优化以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而制定的。《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目的不是管理民营经济,而是要通过各种途径从各个方面、各个层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既然是促进,就需明确从哪些方面进行促进,立法应该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对于草案,我总结为四个要点,即亮点、重点、难点和焦点。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作为一个尝试,有新的亮点。草案第二条、第五条、第三十四条提到了党的领导,包括民营经济发展要坚持党的领导、民营经济组织要坚持党的领导、民营经济的企业家和经营者要坚持党的领导。草案第四十三条提到了国家安全,在当前新的形势下,国际、国内形势非常复杂,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当中要在党的领导下维护国家的安全。民营经济坚持党的领导这种顶层设计的要求和国家安全的要求,在以往未得到如此高度重视,这是一个亮点。

其次,这部法律的重点究竟在哪里?我觉得重点有两个,一个是平等竞争,各位企业家讲得比较多的就是平等竞争,也通过很多方面来体现。最近我们正在做一项工作,由省政府具体部署,对我们各个省级机关以前制定发布的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只要这些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里面涉及到企业准入巿场不公平、影响公平竞争的,要么就废止,要么就修改。我们也承担了其中很大一部分工作量,这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今年国务院又出台了一个《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并从8月1日开始实施。如今各个机关都在学习、宣传《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后各级机关的文件不能随意出台,不能随便发布一个政策就出现新的不公平。我们政府对外签订行政协议也要体现公平。所以,纲领性的法律针对民营经济,首先要保证民营经济的主体平等参与市场,只有这样,市场才能发挥调节作用,而不是制定一些政策法规通过权力来体现差异化。第二个重点就是鼓励创新,我们民营经济最活跃,具有多元化特点,涉及面比较广。对于一些重点产业,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这三大领域中发展,草案中的相关表达还欠准确。为何强调涉外领域呢?整个世界就是一个地球村,所以民营经济出海也是很重要的。民营经济在出海的过程当中,我们的政策供给是不是能跟得上,是不是能够有一些比较有力的支持。所以就要鼓励创新、平等竞争。这也是草案当中要解决的问题。这部法律到底科不科学,就看有没有遗漏什么东西。因为现在只是草案,这部法律实施了以后,会不会因为有些法律规则没有写进去,导致下面的、后面的法规规章无法落实,我们要关注这个问题。鼓励创新还要有一个容错的机制,民营经济在创新的过程中,特别是在新兴产业的创新过程中容易犯错。比如说一些平台经济,包括现在一些数据经济有一些新的问题。在没有法律的情况下,如果出现了一些异常情况,与原来传统的思维不同,那么是否要追责?所以这个问题必须写进去,这是一个重点问题。
第三,我要谈的是难点,这个难点在哪里呢?我认为难点在于制度保障,制度供给是否完备。我们现在经常讲政府机关管理要闭环管理。那么我们现在最担心的是什么呢?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