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汇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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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级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开展县级巡察工作,是强化党内监督的制度性安排,是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的延伸,是打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虽然,现在巡察工作巡出了威严、察出了声势,形成了震慑,取得了明显成效,成为基层反腐利器、廉政利剑。但在巡察工作实践中,还存在巡察的力度与中央反腐力度相比明显不足,离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也面临着一些难点和困惑,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现笔者结合参与两轮巡察工作的实践和近段时间的学习,就开展巡察工作谈几点粗浅的体会和认识。

一、存在的问题

(一)巡察手段不能灵活运用,难以找准问题线索。一是巡察方式单一。在巡察过程中,巡察组主要采取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列席会议、查阅资料、受理举报等较为“固定”的方式进行巡察,有一定的局限性和不适用性。笔者参与的两轮县委巡察共开展个别谈话78人次,查阅资料811份,发放调查问卷114份,但采取走访暗访、实地深入了解少之又少,测评结果参考价值不高,有唯程序而轻成效的情况,发现一些共性和面上的问题较多,发现实质性的问题较难。二是巡察定位不准。巡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部分巡察干部还分不清政治巡察和业务巡察的界限,对政治巡察概念把握不够精准,把政治巡察等同于一般监督检查,蜻蜓点水,找不到工作着力点,了解面上整体情况较多,深挖细究突出问题较少;关注业务方面问题较多,发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较少;反映一般性问题较多,揭露违纪违法线索较少。定位有偏差,巡察成效自然不明显。三是尚未形成共识。个别单位很难把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巡视巡察工作要求上来,觉得巡察组是来“整人”的、“找茬”的,有的刻意隐藏问题真相,有的避重就轻,配合度不够。加之巡察组按照既定方案进行巡察,被巡察单位事先按照巡察要求准备基础性材料,致使巡察组获得的第一手资料有些失真,影响巡察效果。

(二)时间紧群众参与度不高,难以巡到真情实情。巡察期间,县委巡察办和各巡察组虽然采取了张贴公告、媒体宣传、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措施来提高群众与党员干部的知晓度和参与率,但收效不大。一是社会关注不够。社会群众对电视、网络等新闻报道关注度不高,观看公告主动性不强,对巡察工作知晓程度低,氛围不浓,仅限于“听说”,没有深入了解其实质;二是抱有戒备心态。很多群众对掌握的工作情况都不愿、不敢反映,缺乏对巡察组的了解和信任,尤其对县级巡察组心存顾虑,害怕反映问题后遭到打击报复,导致来信来电来访很少。我参与的两轮县委巡察,未收到任何来信和来访,两次来电均为长期老上访户反映的也是个人诉求。一些党员干部对巡察组开展的例行谈话存在心里戒备和“事不关己”的心态,只讲套话、不讲真话,只讲成绩、不讲问题,有的讲问题也有所保留,明显避重就轻,增加了了解真情实情的难度。有的干部本身就是违法既得利益的一员,对有问题的人和事故意袒护和隐瞒;有的单位缺乏民主氛围,公平公正受到一定压抑,长期没有讲真话的氛围;知情人存在持疑、观望、犹豫情绪,对巡察的公信力信心不足。三是巡察时间较短。按照“市县巡察流程”,巡察一个县直部门进驻了解阶段只有20个工作日,遇到下设二级局较多单位或“一托二”的情况时,要求在较短时间内对被巡察单位完成巡察情况的掌握和梳理甚至是定性,导致巡察工作是争分夺秒赶进度,跑马观花走流程,浮在面上听情况,蜻蜓点水找问题,一些细节性问题容易被忽视。

(三)信息资源不能有效共享,难以保证巡察质量。一是沟通渠道不畅。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组织人事、财政、税收、审计、公检法等部门联系不够紧密,有些问题线索没有实现共享。二是信息来源不广。仅仅按照固定的方式去了解,没有注意从“街头巷议”、“民谣”、“顺口溜”等信息中收集、发现有价值的线索。三是横向交流不多。市县、县区巡察办之间、巡察组之间没有搭建起信息互通平台,经验交流较少,难免出现工作各自为政、方式五花八门、质量参差不齐的现象。

(四)巡察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难以发挥尖兵功能。一是人情关系难抗拒。开展巡察监督,排除人情干扰,说起容易做起难。尤其是开展基层巡察,地方小、关系熟、人情浓,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彼此可能还会沾亲带故。在一个狭小的熟人社会搞巡察,绝对是力量的博弈和责任的较量。虽然是公事公办,部分干部还是抹不开情面,宁愿当“老好人”,也不愿“得罪人”。被围猎的风险不可忽视,尤其在县城小、人情关系复杂的地方,更容易滋生腐败问题,“拉关系”“说情风”“糖衣炮弹”都是巡察干部难以回避又必须抗拒的风险点。二是是党性原则受考验。参与巡察的干部由于未能做到全脱产,本单位从事工作无人接手,巡察任务又非常繁重,加之受“一事一委派”影响,干的是得罪人的活,因此部分抽调干部都存在临时思想,巡察中重程序、轻效果,重形式、轻内容,致使了解问题不深入、发现问题不精准。三是业务素质不强。巡察组干部都是临时抽调人员,来自各行各业,专业性不强,业务素质不硬,缺乏实战经验,对巡察工作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状态,巡察中怎样开展谈话、怎样发现问题、怎样寻找线索、怎样撰写巡察报告等方面“两眼一抹黑”,出现了方向找不准,问题查不细,重点摸不清等情况,特别是对问题的分类、定性等方面把握不够精准,让巡察效果大打折扣。

二、对策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