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管党治党不断走向严实硬。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修订的《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作为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新修订的《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重要遵循。广大党员干部要通过深入剖析各类典型案例,牢牢把握《条例》中关于党的六大纪律的主要内容,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做一名规规矩矩、干干净净、担当作为的共产党员。
一、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党的纪律规矩中,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最根本、最重要的。”政治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锤炼政治品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一)《条例》中关于政治纪律的主要内容
《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定了政治纪律的“红线”,主要从9个方面列出“负面清单”。这9个方面包括:“四个意识”不强、落实“两个维护”不到位;发表、传播有严重政治问题的言论:破坏党的团结统一;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组织或参加宗教、迷信活动;组织或参加反党、反社会主义活动;在国(境)外或涉外活动中有政治问题言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失职失责;违反党的政治规矩。该章共28条,新增2条,修改12条。一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在第五十六条增写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原来的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二是推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新增第五十七条,充实对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行为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行为由原来的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并规定为从重加重处分情形。三是始终对党忠诚老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在第五十四条增写对搞政治攀附行为的处分规定,并新增第五十五条,明确对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的,以及充当政治骗子行为的处分规定。四是规范政治言行,坚定理想信念。在第五十二条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资料,情节严重行为的处分规定;在第六十九条明确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加强思想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在第七十条增写对个人搞迷信活动行为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永葆政治本色。
(二)以案为鉴,得出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