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文成文日期的书写规范,具体要求如下:
一、成文日期必须写全
公文的成文日期中,年月日必须齐全完整,不得省略。这是为了确保公文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让读者能够清晰地了解公文的具体生成时间。
二、成文日期的书写方式
关于成文日期是否必须用汉字书写的问题,实际上并不要求必须使用汉字,而是根据公文的具体格式和编排要求来决定。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国家标准的规定,成文日期的标注位置有两种:
- 在公文标题之下:写全年、月、日并用圆括号“()”括起来,如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等公文。但这种情况下,成文日期的数字是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而不是汉字。
- 在公文正文或附件说明的右下方:写全年、月、日,此时同样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而不是汉字。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如“2022年3月14日”。
三、成文日期的确定原则
成文日期是公文的生效时间,是党政机关公文生效的重要标志。其确定原则主要包括:
- 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等以会议正式通过的日期为准。
- 经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公文,以签发的日期为准。
- 联合行文的公文,以最后签发的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
四、总结
综上所述,公文成文日期的年月日必须写全,但并不要求必须用汉字书写,而是根据公文的格式和编排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进行书写。同时,成文日期的确定应遵循一定的原则,以确保公文的时效性和准确性。